圣经,是由人的话和上帝的话所构成的,有许多凡人作者,却只有上帝一位编辑。这些作者自己不见得知道还有其他作者,其实他们当时根本不知自己在写的是圣经,也不知圣灵会集合这么多人的作品。大多数的作者都是针对某一个急迫需要而写的,比如保罗写的《腓利门书》是一封感人的短信,谈到一个奴隶逃脱,从腓立比逃到罗马大城,结果他认识了保罗,信了耶稣基督为救主。保罗说:我要送你回你主人那里去,我会替你写一封信,我认识你的主人腓利门。于是保罗写了一封短信,他在信上说:亲爱的腓利门,如果你的奴隶偷了你的钱,我会亲自替他偿还,你将发现他对你有益处。这句话有很深的含义,因为这名奴隶的名字叫阿尼西母,意思就是益处,想来这是他的主人给他取的名字。保罗说: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,但如今与你有益处。这只是人所写的一封信,却生动地描绘出上帝的救赎。耶稣来改变我们,使我们对上帝有益处,再差我们回到主那里。这里描述了救赎,将罪人回收,再度利用。这只是人所写的一封短信而已。
圣经中有许多的书卷都是为了人的缘故写的,但是都经过了上帝的手来编辑,所以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研读,我们称之为历史的层面和存在的层面。历史的层面,就是写作的原因,背后有什么人性的原因;而存在的层面,就是为什么这卷书会被纳入圣经,上帝要借这卷书教导我们什么呢?因此我们要从两方面来看《使徒行传》。第一步我们要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第二步我们则要从存在的角度来看,上帝为什么把这卷书纳入圣经。
首先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那些人要写这些书卷呢,背后有什么原因呢?路加是整部圣经中唯一的一个外邦作者,圣经中的书卷由40个作者写成,其中39个都是犹太人,有着犹太人的思考模式。路加所记录的内容,当然大多来自犹太人,但他却是一个外邦人。在此我们需要稍微了解一下路加这位作者。路加是一位医生,这一点很重要,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上帝的幽默感。我们都听过希波克拉底和“希波克拉底誓言”,那是在耶稣诞生之前四百年左右,当时的医学十分进步,有严谨的医学训练,但是人们的想法有点儿奇怪,他们认为只要人体中的四种体液,即粘液、血液、黑胆汁和黄胆汁能够平衡的话,身体就会健康。他们训练医生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,要擅长分析,在病历记录和行医的时候,都要谨慎而行,从《路加福音》和《使徒行传》可以看出这些特点,因为这两卷书都是路加写的,它们的写作原因和对象都一样。
《使徒行传》具备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仔细又准确的记录,也可能是圣经中记录最准确的一卷书。路加在书中仔细记录了事实的真相,在书里常常出现医学用词来证明他是一位医生。但更重要的是,上帝很有幽默感,祂竟然使用一个医生来向我们描述童女生子的事。仔细想一想,路加必须从马利亚那里了解详情。《马太福音》是从约瑟的角度来描述耶稣降生,记录了约瑟的家谱,而在《马太福音》中所记录的并非耶稣肉身的家谱,否则耶稣就不可能做犹太人的王了,因为族谱中有耶哥尼雅,耶哥尼雅受到咒诅,后裔中没有人能坐大卫王的宝座。《马太福音》记录的是耶稣的法定家谱,《路加福音》则是记录耶稣在肉身上、从马利亚而来的家谱。耶稣是大卫的后裔,法定上是约瑟之子,肉身上是马利亚之子,所以祂的身份有双重的肯定。可是路加医生访谈马利亚,让我们从马利亚的角度得知耶稣降生的详情,比如耶稣受割礼或是出生以后包着布等等,其实他所包的布就是现在的尿布。路加所记录的这些详情,都是一位医生有兴趣知道的,上帝也用路加这位医生来见证耶稣、还有初代教会所行的医治神迹,找医生来见证这种事是不是很有意思呢?有些医生,甚至是基督徒医生,对医治的神迹充满了怀疑,于是上帝拣选了一名医生来记录这些事情。我们都知道,路加不在十二使徒之列,也从来没有见过耶稣,所以他必须要仰赖目击者的见证才行,路加医生十分擅长找出真相和问问题。
第二点,路加是一个外邦人,他是安提阿人。安提阿像是古代的巴黎,位在地中海东岸,在应许之地的北边,耶稣比喻中的浪子所到的远方国度应该就是这里,是想要花钱作乐的人都会到的地方,这个城因为淫乱的情况而声名狼藉,但是在安提阿却建立了第一间外邦人的教会。基督徒建立的第一间教会全是外邦人,所以不能称他们为犹太人,那应该怎么称呼他们呢? 因此外邦人就造出了“基督徒”这个称呼,但基督徒自己是不用这个称呼的。希望我们自己可以不用这个称呼,因为它所代表的意思并不正确,我们宁愿用门徒或是信徒这种称呼,《使徒行传》中的那些基督徒,他们就是称自己是门徒或是信徒。路加忠实地记录了他们在安提阿首度被称作基督徒,那是他的家乡。路加想要知道这个新宗教怎么会从犹太人开始,最后却有许多外邦人信奉,宗教能够象这样跨越种族的藩篱,实在很特别。大多数人一生下来就会信奉自己国家的宗教、不会改变,但是这个宗教却跨越了种族,路加很想知道缘由。《使徒行传》其实可以称作“双城记”, 主要讲到福音如何从耶路撒冷传到罗马,就是从犹太人的首都传到外邦人的首都。路加对这个很有兴趣,他忠实地记载了事实的真相。
第三点,路加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旅行者,关于他的旅行有两点值得了解。第一,他跟谁一起旅行?答案是保罗。在《使徒行传》的叙述中,他刚开始是用第一人称复数的我们, 我们从某某地方出发,路加并没有特别指明谁与他同行,他只说我们去了那里。他的态度低调,不引人注意。新约圣经的作者都不想引人注意。想要了解马太,就要读《马太福音》,当马太修订《马太福音》时,删掉了那些跟自己有关的描述。《马可福音》是彼得修订的,《马可福音》记载了很多对彼得的批评。总之,作者的用意就是不要引起人们的注意。路加是这样,约翰也是这样,约翰提到自己,只说是耶稣所爱的门徒。新约圣经的作者一再把焦点放在耶稣身上,他们不希望别人注意他们自己。路加也不要别人注意他,他都用“我们”一词。保罗搭船旅行时,路加都与保罗同行。我们知道保罗身体有疾,保罗每次搭船旅行的时候,路加都同行,但是在陆上旅行的时候,路加却不见得会同行。保罗每次搭船旅行,路加都会同行照顾他,其中有一次遭遇船难的叙述,可以称得上是古时候的文学佳作。这一段船难的叙述,生动地描述了那场暴风雨,后来船撞毁在马耳他岛。路加与保罗同行,特别是从特罗亚到腓立比,还有去耶路撒冷以及从该撒利亚到罗马,路加医生都与保罗同行,路加一定帮忙照顾保罗。这表示保罗被捕的那段期间,路加是闲着没事做的;这表示路加在耶路撒冷呆了两年,在罗马呆了两年。路加就是在这两段儿时间内写了《路加福音》和《使徒行传》的。
再来看路加的另一个特质,他很会写作。他对船难的生动描述,不管和圣经上或是圣经外的作品相比,都可以称得上是文学佳作。他才华洋溢,文笔洗练;他叙述精采,内容紧凑;可以吸引读者不断读下去。他写的故事情节高潮迭起,所以有人说:一口气读完《使徒行传》要比一口气读完《马太福音》容易得多了。虽然《使徒行传》比较长,但是内容精采、文笔洗练,让读者欲罢不能。路加是个作者,也是史学家。优秀的史学家知道如何删掉不必要的细节,所以他删掉了很多细节;他知道该选哪些题材,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,内容正确、合乎事实;而且他懂得查证,好的作家在下笔之前,会花很多时间去查证,所以他先掌握了事实,很清楚该怎么下笔。路加也擅长传福音,他最大的渴望是见到人能够信主。 “救赎”一词是他两卷书的关键词,从头到尾不断出现。在《路加福音》和《使徒行传》中,不断会出现“救赎”一词,他渴望人人得救。
路加对“凡有血气的”特别有兴趣。《路加福音》中记录了施洗约翰引述以赛亚的预言说,凡有血气的都要见上帝的救恩。这是《路加福音》的主题, “凡有血气的”包括撒马利亚人、外邦人、女人和穷人,《路加福音》中指明救恩要临到各式各样的人。《使徒行传》的主题则是圣灵要浇灌到凡有血气的人的身上,也就是犹太人、撒马利亚人直到地极,所以他特别关心每一个人;这个犹太人的宗教在路加的眼里,却是一个人人都可以来信的宗教。路加关心人类所居住的整个儿世界,这句话在希腊文中只有一个词“Oikoumene”来形容,从这个词衍生出“普世”一词,意思指的是全世界,而不是所有的教会。 路加关心普世,他希望见到人人都能够得救,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传道人的料,他擅长写作,所以他利用写作来传福音。路加知道自己擅长写作,就用写作的方式来传福音,又当使徒保罗的随身医生,这样的事奉多么有意义。耶稣说:你若拿一杯凉水给先知喝,你得到的赏赐就跟先知得到的一样。
谈过了作者,现在要谈读者,而这里的读者并不是复数。路加写下的这两卷书,单单只为一个人,真让人难以相信。这个人名叫提阿非罗,意思是指“慕道友”。 这个提阿非罗是谁呢?路加医生为什么单单只为这个叫做提阿非罗的人写下长篇大论呢?为了救一个人的灵魂,当然值得付出全部的心力,但是要写下这么多,真的很花费工夫。路加花了四年工夫来查证,然后写作了这两卷书。只为一个人,投入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明智吗?这个人到底是谁?有两种理论:第一种理论认为,提阿非罗是一个虚构人物,有人说这本书是为有诚意询问者写的,他们认为提阿非罗是一个虚构的名字,指的是对基督教有兴趣的人,想要找到神,也正在寻找神,所以这卷书是要告诉人们,如何透过耶稣找到上帝。这个理论不错,但是与实际情况不完全吻合。第二种理论认为,提阿非罗是真有其人的也就是说,这个慕道友是真有其人。为什么路加单单为提阿非罗一个人写下两卷书呢?有一种可能和实际情况十分吻合,这个人可能身居重要的公职,因为路加除了称呼其名,还加上头衔,路加尊称他为提阿非罗大人。在古代只有少数人有这样的头衔,他很可能是一名律师,甚至可能是一位法官,所以才会有这个头衔。想想看路加为什么对一个律师详细地介绍耶稣和保罗呢?答案是,保罗在罗马受审时,这个人将担任他的辩护律师。这个律师对保罗说,你若要我为你辩护,就得给我一份完整的报告,我要知道你所跟随的耶稣是谁,这个新宗教是怎么开始的,请你把详情告诉我,我才能够帮你辩护;我需要知道你的过去,为什么你老是惹罗马当局不满,你以前被控告过什么罪名,之前的审判结果又是如何,我需要掌握一切的数据。这个时候路加自告奋勇地对保罗说:我来写,把这件事交给我,我去搜集资料。路加在耶路撒冷期间,搜集耶稣生平和受死的资料;在罗马期间,他则搜集保罗的资料。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,我们就可以明白路加为什么会写这两卷书了。
为什么这两卷书中的罗马都十分同情这个新宗教呢?我们可以看到,罗马不管是对耶稣或是保罗,都没有一句批评。在耶路撒冷的两场审判中,就是耶稣的受审以及保罗的受审,有三次都谈到他们两个人其实是无辜的。彼拉多三次说耶稣无罪,罗马当局三次说保罗无罪,要不是他向罗马上诉,我们早就释放他了。这两卷书都说,基督徒惹上麻烦不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什么,而是因为犹太人老是找他们的碴儿,是因为犹太人而不是罗马人。在罗马人眼中,耶稣和保罗都是无辜的。
把这卷书称为《使徒行传》,其实名不符实。书中有三分之二的篇幅在谈保罗,保罗一信主,其他人就都退场了,焦点全在保罗身上,对吗?书上提到彼得只是为了带保罗出场,保罗一出场,彼得就被遗忘了。这卷书只是为了替保罗辩护,向罗马当局陈述这个新宗教绝对没有煽动或是颠覆的用意,反而是一向体谅当局的。保罗本身是罗马公民,根据罗马法律,耶稣没有犯罪,耶稣是因为犹太人施压才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,保罗也是因为犹太人施压才惹上麻烦的。所以,如果保罗可以到罗马去受审,才不会遭到犹太人扭曲事实。如果是在耶路撒冷的话,犹太人可以设法干扰,但是如今保罗人在罗马,犹太人并没有办法扰乱司法,所以如果这是提供资料给保罗的律师来为他辩护,就很吻合。最吻合的一点是什么?就是《使徒行传》结束得很突然,你有没有注意到呢?写到保罗等着受审,就突然结束了。这带出了另一个问题,这份报告有没有发挥作用呢?最后律师到底有没有帮助保罗无罪开释呢?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保罗最后无罪开释了。保罗第一次受审的结果是无罪开释,他后来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信,不符合他受审前的情况,这显然表示他那次无罪开释,但是后来又重新被捕了,被判有罪,遭到砍头的命运。很多人相信保罗果真去了他一直想去的西班牙,他一直想去西班牙传福音,在那里建立教会。西班牙有几间古老的教会,声称保罗是他们教会的创始人。我们不确定是不是真的,但是传统的证据显示,保罗第一次受审的结果是无罪开释,后来再度被捕,最后遭到砍头。所以看起来路加投入的功夫并没有白费,如果路加写这两卷书是为了挽救保罗一命,挽救这位伟大的宣教士,让保罗可以继续事奉下去,那么路加成功了。
但是除此之外,我们是不是也很感谢上帝,让路加搜集资料,写出这份报告,否则我们对初代教会的情况将一无所知。这两卷书填补了福音书和书信之间的重要缺口,绝对可以说是了解整部新约圣经的关键。保罗在《使徒行传》中,曾经三次分享自己的见证,这个我们一定得注意,但是其他使徒并没有分享自己的见证,为什么保罗的见证这么重要呢?因为受审的人是保罗,所以他们必须要知道保罗之前的情况,这样这些证据才会对他有利而不是有害。不管怎么样,路加一定希望有更多人可以看到这份报告,而最后的结果确实也是如此。在法庭的公开听证会中,可以听见这些证据,法庭上会呈现这些证据。当时也有记者报导案子的发展,相信路加医生一定希望记者把他的资料散播出去,让这个新宗教上头条新闻。但是这场审判是在外邦人的首都举行的,罗马的消息一定会传遍世界,所以这场审判很重要,可以说这是基督教在罗马第一次受审,这是一场关键性的审判。路加说:我来提供资料给律师,我会一五一十地据实相告,我会把日期弄得很清楚,每一项资料都会是最正确的。路加对提阿非罗说:有很多人提笔写这些事,但是我所写的都是正确的,我呈现给你的全是事实;提阿非罗啊,真相就在这里。
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其实这两卷书可以定名为《基督教历史上下集》,书中把涵盖33年的所有史实都记录了下来。从耶稣出来事奉一直到保罗在罗马遭到软禁为止,不但记录了许多事实,而且也充满了感情。这个医生对待病人亲切,他善体人意,让马利亚向他敞开心扉。马利亚原本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些事藏在心底,但是面对这位亲切的医生,她就放心地说出了事情的整个经过。
这卷书的架构是什么呢?这里要提出三种理论,你可以选择喜欢的理论:最简单的一种理论是把《使徒行传》分成两部分,彼得和保罗分别是其中的英雄,他们是初代教会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物。彼得是向犹太人传福音的使徒,保罗是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徒,这个分法很不错。路加对彼得的描述非常类似他对保罗的描述,好象他是非常刻意地要讲同样的话一样,这是因为初代教会最大的危险就是分成两派,也就是犹太人一派和外邦人一派。保罗和彼得都很注意不要发生这种情况,路加似乎也有同样负担,所以他不会让彼得和保罗有对立的情况,因为他们两个人就像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。他们两个人的相同点如下:两个人都行过神迹;两个人都见过异象;两个人都为信仰受过苦;两个人都讲过很长的道;两个人都被圣灵充满;两个人都放胆讲道;两个人都向外邦人和犹太人传道——彼得主要向犹太人传道,保罗主要向外邦人传道;两个人都下过监,也都因上帝行神迹而出监;两个人都医治过病人,都曾经让生来就瘸腿的人行走;两个人都赶过鬼;两个人都用不可思议的方式,行医治的神迹——彼得用影子,保罗用手巾;两个人都曾经叫死人复活;两个人都曾经向假师傅宣告审判;两个人都拒绝被人膜拜。其实还可以举出很多相同点来,你如果一一比较彼得和保罗的话,会发现路加对他们有同样的描述,好象是在告诉大家他们两个人一模一样,所以不必单单跟随其中一人,不要让他们两个人对立,两个人最后都死在罗马。彼得和保罗,初代教会最伟大的两个人物,为什么要叫使徒行传呢?其他的使徒在哪里呢?这卷书里只提到了两个啊,使徒彼得和使徒保罗的行传。所以初代教会有这个危险,可能会分成两派,但《使徒行传》把彼得和保罗放在一起,告诉大家不必只选择其中一个人,两个人所做的都一样。第一种理论把使徒行传分成两部分,前十二章谈彼得,第二部分谈保罗,谈保罗的篇幅比较长。
第二种分法,根据地理位置,针对三个地区分作三个部分。 《使徒行传》开头有一句话说,你们要做我的见证,从耶路撒冷开始到犹大全地、撒马利亚直到地极。从这里看到,路加似乎是按照这个顺序展开他的主题,安排得十分恰当。第1章至第7章,先从耶路撒冷谈起;第8章至第10章,进一步到犹太地和撒马利亚;然后从那里散播到欧洲和地极,这是一个可能的架构。
- 上帝的道兴旺起来,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,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。
- 那时犹太、加利利、撒马利亚各处教会都得平安,被建立,凡事敬畏主,蒙圣灵的安慰,人数就增多了。
- 上帝的道日见兴旺,越发广传。
- 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,人数天天加增。
- 主的道大大兴旺,而且得胜。
注意到这些经文的相似处了吗?以上的每一段经文都提到了教会的人数不断增加。《使徒行传》共有五处的经文是这样讲的,似乎点出了每个单元的重点。先讲一些事,再说教会人数不断增加,福音广传出去。这才是真正的主题。一个新宗教在罗马帝国内不断增长,传播出去。在每一个单元结束之前,我们会清楚的看见有一个涟漪向外扩散,而每一个单元都是一个更大的涟漪,那是路加的基本架构;就象是把石子丢进池子,那石子就是耶稣的受死和复活,如今起了涟漪了,在每一个涟漪的最后,他都说教会增长,福音广传出去,显然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。从这个角度来了解《使徒行传》很贴切,可以看出路加是如何挑选事件的,他显然没有记下每一件事,因为这是不可能的。初代教会所做、所说的,穷尽天下纸张也写不完。那么路加如何挑选他要记录的事呢?他挑选会激起下一波涟漪的关键事件。只要那些事件一发生,福音就会进一步散播开来。
将福音传出去的第一件大事是什么呢?就是五旬节。那一天犹太人从各国各地来参加节庆,圣灵降临在120人身上,就象石子被丢进池中。 他们当时是在圣殿中,而不是在马可楼房,因为他们一直都没有走,他们没有急着出去传道。当时大家都坐在那里,只有十一个使徒和彼得一同站起来,他们在那里参加九点钟的晨祷,那个地方就在所罗门廊下,那是今天的阿克萨清真寺,在圣殿地区的南端。初代基督徒当年就是在所罗门廊下晨祷,早上九点钟在圣殿内祷告,风吹来了,罗马的、古利奈的、利比亚的等,世界各地的人都来了。这些人听到方言,就说“他们喝醉了”。彼得站起来说:不,你们错了,我们没有喝醉,酒吧都还没有开门呢,现在才早上九点钟,我们不会这么早就喝醉。这里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语言,目的却跟巴别塔正相反。上帝在巴别塔给不同的语言来混淆人类,现在祂给不同的语言来凝聚他们。有人说,旧约圣经没有提到方言。这不对。当然有,就在巴别塔。那是上帝第一次给不同的语言,但是目的完全不同。第一次是审判,第二次是怜悯。五旬节那天的事件,是丢进池子的第一颗石子,是激起涟漪的第一个事件。
接下来,寡妇抱怨教会忽略了她们的饭食,这是教会扩展的一个关键事件,真的很有意思。今天的教会一定会指派一群姐妹来负责饭食,但是初代教会比较有智慧,指派七个弟兄来负责饭食。为什么这样安排呢?因为这些寡妇没有男人可以依靠,她们需要男人来照顾她们,于是教会指派七个弟兄来负责,其中一位是司提反。伟大的传道人大多数是从仆人事奉做起的。保罗一开始是一个执事,和巴拿巴一起管钱。要记住,这七个弟兄,他们是自愿出来负责饭食的。这件事看起来似乎不重要,但是路加却看出了这件事其实很重要,最后带出司提反的殉道,基督徒因此四散。看起来不幸,却是将涟漪扩散出去。整件事始于指派一位弟兄来负责饭食,路加只记载那些能够激起更大涟漪的事件。
接着,撒马利亚人信主,关键就在于腓力去了撒马利亚。腓力是七位执事之一,引爆了属灵的复兴。这个事件很重要,福音传到撒马利亚人。彼得和约翰就来到了撒马利亚,祷告他们能受圣灵的洗。这事更叫人惊讶,因为上回彼得和约翰来撒马利亚时,祷告求上帝从天降下火来,把撒马利亚人都烧死,现在他们为不同的原因求上帝从天上降下火来,可见他们的内心有多大的转变。还有那个埃塞俄比亚的太监,这个人有什么重要性呢?他把福音传进非洲,第一个信主的非洲人。这些信主的事件都不是偶然的,这些事件都很重要,当时看起来是微不足道,但是现在却能看出它们激起了更大的涟漪。
路加谨慎挑选,他没有记录初代教会每个人信主的故事。当时有好几千人信主,他只选择记录那些深具影响力的故事。接下来是彼得到哥尼流的家里,他必须吃不符洁净原则的食物,他吃得很勉强,但是这件事意义重大。《使徒行传》第15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,是要决定外邦人是不是必须先变成犹太人才能够信耶稣。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是不必。所以我们才不需要先变成犹太人才能信耶稣。今天的问题则刚好相反,犹太人必须变成外邦人才能信耶稣吗?答案也是不必。犹太人可以用犹太人的身份跟随耶稣,外邦人可以用外邦人的身份跟随耶稣。在《使徒行传》最后,保罗说: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。保罗总是先向犹太人传福音,如果犹太人拒绝他,他就去向外邦人传福音,所以福音才会传给我们,因为我们都是相信耶稣的外邦人。
读《使徒行传》的时候,对三位一体神的印象最深刻。“行传”,就是实际行动,从这个词衍生出“实践”,这是基督教信仰的实践,这是基督教信仰的行动。但是这是谁的实践呢?是谁的行动呢?有四种可能的答案。 这卷书称作《使徒行传》,其实并不正确,因为大多数的使徒没有出现在这卷书里,其他十位使徒呢?不见了?里面只谈到彼得和保罗,另外稍微提到了耶稣的弟弟雅各,但他不是十二使徒之一,所以其实不是“使徒的行传”。
这卷书一开头就说:提阿非罗啊,我已经作了前书,论到耶稣开头,一切所行所教训的。清楚指出,这卷书要继续谈耶稣的作为和教导,所以可以称这卷书为“耶稣行传下集”。我们读了会发现,前十三章中,最突出的一个人物是“圣灵”,提到了40次,这是“圣灵的行传”,叫这卷书为“圣灵行传”好吗?不好。因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人物,在前面十三章中圣灵被提及40次,但是有一个人在头十三章中被提及了100次,可惜的是, 我们却忽略了,这不是很奇怪吗?跟一个人太熟反而容易忽略他,或者是某样东西太大,反而叫人视而不见。那个人就是上帝,在《使徒行传》里被提及了最多次,所以我们应该称这卷书为“上帝行传”。上帝、上帝、上帝⋯⋯所以初代教会的焦点正是上帝,我们千万不能把焦点单独放在耶稣或圣灵身上。“一神论” 有几种含意,通常是用来形容人只相信一个神。然而,人有可能只相信耶稣,只信奉耶稣。如果一个不小心,就可能会演变成只相信圣灵,只谈圣灵。但是,圣灵最终会带我们到耶稣那里,耶稣再带我们到上帝那里。所以,为这卷书取名为《上帝借使徒身上的圣灵透过耶稣的行动》是最好的书名了。不过“三位一体神”这个词,并没有出现在新约圣经中。
《使徒行传》里面有三个焦点,就是上帝的国、耶稣的名和圣灵的能力。你如果想知道初代教会的秘诀,就是这三样了。口中的话很重要,腓力在撒玛利亚传讲了什么,使全城陷入了危机呢?他传讲上帝的国和耶稣的名,但是他用神迹来证明病人得医治,所以他的事奉包括了这三个层面。我们也需要使用这三个层面——话语、行为和神迹,效法他们为社会带来影响。在前十三章中,圣灵被提及了40次,耶稣的名字被提及了40次,不只是耶稣还有耶稣的名字——你是奉什么权柄做的?我们是奉耶稣的名做的。“我奉耶稣的名,叫你起来行走。” 那是圣殿外一个行乞的瘸子,但是他有脚。感谢主,初代教会没有钱给乞丐,但是他们给的更好,能让瘸腿的乞丐起来走路。“金银我都没有,我奉耶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。”
有一个故事说中世纪的时候,教宗和一位枢机主教正在观赏梵蒂冈收藏的金银财宝,枢机主教对教宗说:“教会再也不能说金银我都没有了。”教宗说:“教会再也不能说,奉耶稣的名叫你站起来行走了。”这段对话真是叫人感叹啊。
初代信徒为什么做得到呢?因为他们彻底认识“上帝的国”,他们用“耶稣”这个名字,而不是“基督”或是“主”,而是“耶稣”。 同时他们具备了圣灵的大能,两者结合起来,威力十足,叫人难以抗拒。这正是《使徒行传》要告诉我们的信息,不断地挑战我们回到这三件事上,如果要效法初代教会的作为,这是最基本的三个必要条件:圣父、圣子、圣灵。三一神!相信祂!信靠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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